组织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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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城师范学院辅导员发展中心章程

    为贯彻落实学校“三全育人”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三强三提高”专项工作,明确以学生为主体,以思想育人和管理育人为两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一体两翼一根本任务”的工作模式,提升辅导员队伍育人能力,完善辅导员发展平台建设,构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主阵地,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

    中心全名为白城师范学院辅导员发展中心(地点:办公楼115室)。

    第二条 组织性质

    白城师范学院辅导员发展中心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按照“专项研究,常态发展”的工作原则,由我校全体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及有志于从事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和学生思想引领与日常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士自愿结成的组织。

    第三条 组织宗旨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循党纪国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重点工作安排,规划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各项活动,研究探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相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策划与组织并重,管理和研究同行,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指导引领,全面发力,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学校学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水平。

    第四条 机构设置

    中心下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室、育心工作室、大学生助学指导工作室、学生工作特色品牌建设工作室、学生文体活动策划工作室、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室、大学生师德培养工作室七个辅导员工作室。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五条 中心工作任务

    (一)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为辅导员的个人成长和学生工作的整体发展提供平台。

    (二)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工作经验交流与研究性学习,创建信息共享平台和学习交流平台,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具备白师特色的学生工作品牌。

    (三)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与先进模范,围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辅导员队伍科研工作等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

    (四)定期组织开展辅导员业务培训、工作研讨、主题沙龙、素质拓展等活动。

    (五)定期组织集体交流活动,了解辅导员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要,精准提供各项服务。

    (六)针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工作,为学校辅导员队伍发展机制建设建言献策。

    (七)结合学校重点工作安排,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精准施策,群策群力,有效使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 工作室工作任务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室

    配合学生工作部门策划主题思政与管理活动,面向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诚信教育等常态化教育活动,结合新生入学、重大节庆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主题教育活动。配合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与易班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

    (二)育心工作室

           配合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常态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重大时间节点特别是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积极策划主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

    (三)大学生助学指导工作室

           配合学生工作部门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感恩教育等各项活动,配合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相关工作,配合开展“添翼工程”等各项资助工作。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

    (四)学生工作特色品牌建设工作室

    配合学生工作部门做好“青听”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与“BCNU我是辅导员”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结合学校办学特色与实际学情,积极开发其他特色品牌工作项目。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

    (五)学生文体活动策划工作室

           配合学生工作部门结合运动会等重大事件节点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文体活动,参与学生工作处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并于其中发挥策划、管理等各项作用。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

    (六)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室

    配合学生工作部门结合节庆假期、新生入学、毕业生毕业等重大时间节点策划开展网络安全、法制教育等各类安全教育主题活动,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日常安全教育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和危机事件应对工作。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

    (七)大学生师德培养工作室

    配合学生工作部门主要面向有从事教师行业意愿的学生开展师德教育相关活动,强化思想引领,切实强化学生师德教育。配合学生处完成师范专业认证等各项工作。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

    第三章 组织构成

    第七条 组织成员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有主任一名,由学生工作处处长担任,副主任三名,由学生工作处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副处长任常务副主任,选任工作室负责人任轮值副主任。各工作室设负责人一名,召集人若干,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及校内有志于从事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和学生思想引领与日常管理工作,承认本中心章程,自愿参加中心工作并能积极发挥作用的人员,可结合其本人专业特色与工作专长,充任各工作室成员。

    第八条 成员权利

    (一)有合法使用中心工作场地、各项设施及配套资源的权利。

    (二)有获取中心相关信息,使用中心研究成果,享受中心各项服务的权利。

    (三)有参与中心组织的研讨、培训、考察等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有合理发表个人意见,提供工作建议,正常监督和合理批评中心工作的权利。

    (五)有在中心人员任命等工作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在中心决议工作中的表决权。

    第九条 成员义务

    (一)遵守中心章程并执行中心决议。

    (二)贯彻执行中心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参加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提供中心工作所需的各项材料。

    (五)维护中心利益并提供发展建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白城师范学院辅导员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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