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重点工作安排及《白城师范学院学生荣誉体系建设方案》(白师党发﹝2026﹞1号)文件相关规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评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6年8月25日-2026年9月9日
二、评选奖项
(一)集体类奖项
1.先进班集体
2.优秀寝室
(二)个人类奖项
1.最美大学生
2.优秀大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
4.优秀寝室长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8月25日—26日)。符合要求的学生自愿向学院申报。
2.学院评审(8月27日—28日)。学院对申报学生情况进行审议,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
3.院内公示(8月31日—9月2日)。各学院将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格审核及最美大学生评选(9月3日—4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对上报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5.校内公示(9月7日—9日)。对于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6.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需严格按照《附件1:各学院评优名额分配表》所规定之奖项评选数量,遵照《附件8;白城师范学院学生荣誉体系建设方案》所规定的各奖项具体评比细则及要求,组织开展评选本学院评优工作,不得超额评选推荐、违规评选推荐。
(二)各学院在完成学院评选工作后,需于学院公示期间内,公示附件2、3、7,其中,附件7中有6项分表,必须全部打印后加盖学院公章并公示。
(三)请各学院于9月3日上午将纸质版附件2、3、4、5、6、7,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统一上交至正心楼119室,电子版材料于同时打包发送至bcsfxyxscgg@163.com,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5-2026学年度学生评优工作材料”,其中附件5需加盖学院公章后以扫描版PDF格式发送。
(四)请各学院严格遵照评选条件择优选取,辅导员、学院党总支、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需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予以推荐,不得违规推荐。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8月23日